一个也不放过!浙江武义“4·17” 火灾报告中一岗双责的追责趋势

这是今天的第二份关于事故的调查报告,与山西的瞒报还未完全查清不同,浙江的这个事故调查报告,对经营单位的责任人一个都没放过,对各部门,各级政府,也开展了追责。

武义县消防大队、应急局、住建局的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各一人,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分管领导、商务局的主管领导,都被降级或者处分了。基本上涉及的单位都有份,多龙治水,只要结果不好都有责任。

而金华市一级只是消防支队和应急局,而负责人被追责。

泉溪镇的书记,镇长,副镇长,还有十任领导都被追责。

武义县的书记,县长,副县长都被追责。

金华市的分管副市长也被追责。

真正体现了安全法的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党政负责人必须负责。从头头开始抓,避免了把责任推给副手,同时对主管的副手也处罚更加严重。可以说没有厚此薄彼,安全做不好就是一票否决!

这样的趋势也会导致安全检查更加频繁,更加多,这些涉及的部门都来检查一轮的话,企业估计也不堪重负。但是如果检查标准都统一的话,倒也没什么啊,就怕令出多门,各搞一套,光是搞材料都能把人累死,更何况这家公司的安全员还是厂长兼任的!

所以在这种追责的趋势下,如何避免消防安全检查变成扰民?是执法部门需要考虑的,既要履职又要减轻企业的接待负担,同时又要把安全管好。个个都以为别人会去看的,或者认为看不过来就听天由命,或者是发份通知了事,真要去查也是大开杀戒?杀一儆百!

安全是要严抓,那你要把握统一的尺度和标准和可行性,要不就是变成上面形式主义,下面应付交材料,实际工作还没人去做。

一个也不放过!浙江武义“4·17” 火灾报告中一岗双责的追责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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