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面 | 机构被指越权鉴定,鉴定结果是否有效?

界面新闻记者 | 赵孟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在司法实践中,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工作,为法庭提供权威性的证据支持。但鉴定机构本身的业务资质、能力和工作程序,却很少被关注。

近日,北京一家公司在网络举报中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北京公司”)在无计量校准实验室的情况下进行虚假宣传,越权鉴定,并违法从事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业务,引发热议。

资料显示,明锐诚升节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锐诚升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晓艳告诉界面新闻,2022年,明锐诚升公司因与另一家企业发生纠纷,需对她公司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鉴定,法院在三方协调未一致的情况下,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委托中检北京公司对产品进行鉴定。但她进一步了解发现,该鉴定机构在业务资质、对外宣传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遂向监管部门投诉,并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公开信息显示,中检北京公司是一家经国家相关机构认可和资质认定的独立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中检北京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认证服务、各类检验检测服务等。

资料显示,本案涉案产品为模块化户内中水集成系统,依据分类规定,建筑材料质量鉴定属于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大类,鉴定机构应当获得住建部或者住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资质证书、建筑材料CMA资质认定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根据规定,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即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是中国计量认证的缩写。这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AS)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一种资质认定,是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即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认可的认证机构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进行的一种国际通行的第三方认证。

资料显示,2023年10月11日,中检北京公司向顺义区法院提交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证明其在2022年10月14日-2023年8月17日期间,具有17大类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并因此获得顺义区人民法院的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委托,对明锐诚升公司的产品进行检验,并收取了32.1万元鉴定费。

明锐诚升公司提供的一份中检北京公司的“产品质量鉴定收费标准”材料显示,其注明“涉及范围(17类)”,包括常规工业机械设备及安装产品质量鉴定、电器产品质量鉴定、谷类质量鉴定、建筑材料质量鉴定等17类。

中检北京公司提供给法院的材料中称,受法院委托的本业务属于中检北京公司产品质量鉴定业务,开展该业务的资质为: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170020123681,有效期是2017年8月8日-2023年8月7日;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证书编号为CNASIB0074,有效期为2017年8月7日-2023年7月24日,并附上了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法治面 | 机构被指越权鉴定,鉴定结果是否有效?

不过,界面新闻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资质认定获证机构能力查询系统查询发现,并无编号为170020123681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仅有一条编号为230020343681的证书信息,其对应的“能力信息”栏显示,中检北京公司所开展的鉴定业务确有17项,但这17项属于“珠宝玉石”“钻石分级”和“贵金属”3个类别。并无建筑材料质量鉴定、电器产品质量鉴定等分类信息。在中检北京公司的网站上,公布有包括编号为170020123681在内的6份资格证书和证明,但有3份已明确显示过期。

法治面 | 机构被指越权鉴定,鉴定结果是否有效?

举报材料还显示,由于鉴定标的物为模块化户内中水集成系统,需要鉴定机构设有计量校准实验室,中检北京公司在其官网宣传拥有包括“计量校准实验室”在内的“多家实验室”,但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已经认定其没有计量校准实验室。

界面新闻注意到,目前中检北京公司网站已无关于计量校准实验室的相关介绍,但在一些过去疑似与计量校准实验室有过合作的企业宣传材料中,仍有类似介绍。比如,北京君祉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与中检北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时,对外介绍中检北京公司称,“中检北京公司拥有多家实验室:计量校准实验室、艺术品鉴定实验室、珠宝玉石鉴定实验室等。”

明锐诚升公司还举报称,中检北京公司还在自己的公司网站、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审判流程信息网等平台,宣传其“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专业鉴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司法鉴定机构”“有效期 25 年”等。

一份中检北京公司的网页截图显示,在“优势资质”一栏,自我介绍为“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专业鉴定单位,我们与北京各区法院有着良好的沟通合作……”,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司法鉴定机构”这样的表述。不过,这些内容现在无法查看。

一位律师向界面新闻介绍,并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司法鉴定机构”这一说法,中国的司法鉴定资质由司法行政部门审批,而非法院。当机构取得相应资质后,一些法院会根据需要将其列入司法技术专业机构名册。

针对贾晓艳的举报事项,2023年9月7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立案告知书》。2024年2月7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赵姓工作人员针对明锐诚升公司的举报,通过电话回复贾晓艳。

录音显示,经过调查,中检北京公司在接受鉴定委托期间宣传拥有多家实验室,但实际上其计量校准实验室已不再属于该公司,因此宣传内容存在不准确、不真实的情况。此外,中检北京公司曾在其宣传中声称自2009年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名册,并宣称为“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司法鉴定机构”,且有效期为25年,但经核实,这一宣传不实,相关宣传内容已经删除。

界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回应投诉的部门,电话无人接听。中检北京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界面新闻采访称,此事由公司法务部门在处置,市场监管部门确已对该公司作出处理。

本文来自投稿,作者:界面新闻,不代表p2p信息资源网立场!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202348182@qq.com删除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