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宗烟草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

为严厉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云南省师宗县烟草专卖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确保互联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推进“云鹰2023”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师宗县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利用微信、淘宝、各类社交软件等载体进行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的问题,公安技侦、网安、经侦、烟草专卖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情报导侦能力,围绕人员构成、资金流向、运输方式以及分销途径等加强案件经营,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售假售私行为。集中力量侦办一批互联网涉烟案件,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的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在辖区蔓延。

明确禁止利用互联网从事涉烟违法经营。除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指定的网络交易平台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电子烟、茶烟、烟草种子等涉烟产品或发布广告。明确禁止为涉烟违法经营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除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络交易平台外,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发布、传播含有烟草经营、广告类信息,不得为经营烟草专卖品、电子烟、茶烟、烟草种子等涉烟产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充当交易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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